索引号: | 431100046/2017-000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教育就业和组织联络部
1、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
2、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
3、负责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支持并指导残疾人兴办创业、就业基地;
4、制定并实施全市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盲人按摩的行业化管理;
5、指导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教育资助等特惠救助政策;
6、管理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指导县级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核发残疾人证,对市县两级残联办证员进行教育培训,会同卫健部门培训定点医院残疾鉴定医生,对违规办证情况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7、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调查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平台。
8、指导县乡村基层残疾人组织按要求标准建设,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组织和指导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助残志愿培训、优秀助残志愿工作评比、表彰和宣传推介;
9、承办市残联换届相关工作,指导县残联换届工作,协助县市党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指导基层残联残疾人干部配备,组织制定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加强基层残联干部教育培训;
10、指导专门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全市残联系统的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等荣誉的评选表彰工作;
12、管理、联络、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指导开展残疾人行业扶贫工作;
13、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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