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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46/2018-01963 分类:  
发文机关: 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18-03-16
名称: 江华残联启动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
文号 :    
江华残联启动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
2018-03-16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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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华县残联、江华县地税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精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的通知》,并在江华县政府网站上登关于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的通告,该县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持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江华县残疾人服务总社申报办理定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认定、申报资料不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用人单位,由地税部门依法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江华残联    罗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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