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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46/2020-0007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0-02-11
名称: 永州市残联部署实施2020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
文号 :    
永州市残联部署实施2020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
2020-02-11           来源: 市残联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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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精神,我会以提高残疾人创收增收,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为宗旨,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绝不落下一个残疾人为目标, 近日,我会就做好2020年度 “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永州市“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任务指标》的通知,标志着永州市2020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正式启动。

依据各县区16-65岁农村残疾人人口数以及深度贫困县增加不少于15%比例的原则,我市2020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任务指标为1400人,省市县(区)三级计划投入280万元。按照指标优先满足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需求,有扶贫任务的县区不低于50%的指标用于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其它县区不低于20%的指标用于低保、建档立卡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要求实施。

为突出培训针对性、增强实用性、形式多样性,将技术指导和服务贯穿于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的全过程,通知明确规定了实用技术培训与指导要采取基地直训、能人带徒、实地指导、职业资格补贴、电话视频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以及资金补贴标准及使用要求,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作为培训必选内容。同时要求各县区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本县区本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公告内容包括培训内容、承办机构、承办方式、人数和补贴扶持方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让“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为突出典型引领,通知提出2019年省残联、省扶贫办评选产生的阳光致富示范户(富带头)可以列为2020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对象,叠加享受相关扶持政策。2020年将继续加大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的培育力度,市残联计划评选一批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确保我市先进典型入列2020年省残联、省扶贫办开展评选的“百名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

据了解,自2017年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后,我市残疾人培训力度及培训效果稳步增强,投入资金逐年增加,残疾人满意度逐步提升。(永州市残联 陈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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